2016-06-12 16:36:33.0 出处:台州商报
6月7日上午,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大院内,来自全市各级法院的工作人员参加了“全市法院破解‘执行难’一号行动”启动仪式,这意味着,全市法院正式向“执行难”全面宣战。
事实上,在法院审判的各类案件中,执行难一直是人民法院工作重中之重,也是长期制约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老大难问题。
“今年3月13日,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提出‘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’。我们今天举行破解‘执行难’一号行动启动仪式,目的就是向全社会表明我市法院解决执行难的信心和决心,真正做到让‘老赖’在劫难逃。”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朱歆宇说。
商报记者 朱灵超
执行难到底有多难?
最近几年,关于审判下来却执行难出结果的案件不绝于耳,执行难的问题不仅体现在执行前期,也体现在执行过程中,甚是还在执行后。
在执行前期,被执行人难找、被执行财产难寻的现象严重,有的“老赖”玩“人间失踪”,四处隐藏难觅踪影;有的转移、隐匿财产,制造资产状况不明的假象;有的移花接木,将房产、股权、证券等登记在他人名下,使得查明财产权属困难重重;有的搞假离婚、假破产甚至虚假诉讼,玩“金蝉脱壳”,悬空债务。
“在寻找被执行人、被执行财产的执行前期工作中,就出现相当一部分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逃避、规避甚至抗拒执法,不仅造成了案件的执行难,而且也严重破坏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。” 朱歆宇介绍。
除了被执行人难找、被执行财产难寻外,在执行过程中,部分执行案件财产处置变现难度也越来越大。法院在拍卖、变卖被执行人财产过程中,无人竞买或无力购买现象增多,执行处置难度增加,债权人权益难以及时、充分兑现。
即使在执行结束后,部分被执行人滥用法律救济途径来拖延执行。某些当事人、利害关系人滥用法律救济途径,以与他人恶意串通,明知不存在异议、复议事由的却仍提出异议、申请复议等方式来拖延阻碍执行。
解决执行难会有哪些“高压”措施?
针对当前拒不腾房行为多发这一突出问题,严重阻碍执行工作,市中院选择重点攻坚、重点突破,在当天就组织了全市两级法院开展破解执行难的一号行动——强制腾房专项活动。
“全市法院将综合运用现场曝光、失信限高、罚款拘留、移送刑事打击等手段,形成高压态势,加大对拒不腾房行为的打击力度,做好破解执行难的开局之战。” 朱歆宇说。
除了开展专项行动,法院还将加强失信惩戒、打击规避执行行为。综合运用搜查、曝光、罚款、拘留以及移送刑事处罚等措施,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制裁和威慑。同时,充分利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,通过信用惩戒机制,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,使其在社会上寸步难行。
“在执行过程中,我们还将加大监督力度,提升执行工作规范化;运用信息化手段,助推执行工作提质升级;最后还要深化执行联动,用一体化思维助力形成打击拒执犯罪的持续高压态势,力争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。” 朱歆宇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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